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
为了进一步提高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柴股份”或“公司”)规
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
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东海证券”)作为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
《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常柴股份的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相关培训。现将培训情
况汇报如下:
培训时间 2022 年 12 月 12 日
培训地点 公司会议室
培训主题 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案例重点讲解了董
监高的职责、董监高买卖股份管理、信息披露的注意事项、内幕交易
以及操纵市场相关规定、并购扩张所造成的大额商誉减值或其他重大
不良影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相关方不得违规占用上市公
司资金等相关规范性要求;就 2022 年 1 月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主要修订内
容进行讲解。
培训讲师 李立鸿、Wang Jiangqin
参训人员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
一、培训主要内容
结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相关
案例重点讲解了董监高的职责、董监高买卖股份管理、信息披露的注意事项、并
购重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并购扩张所造成的大额商誉减值或其他重大不良影响、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相关方不得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相关规范性要
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培训对象的疑问进行了解答。
二、培训效果情况
通过本次培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加深了董监高的职责、董监高买卖股份管理、信息披露的注意事项、内幕交易
以及操纵市场相关规定、并购扩张所造成的大额商誉减值或其他重大不良影响、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相关方不得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相关规范性的
了解和认识,进一步明确其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所应承担
的责任和义务,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达到了预期目标,取
得了较好的效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
督导培训情况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凌霄 李立鸿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
督导培训情况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Wang Jiangqin 许钦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查看原文公告
关键词:
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