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记者 | 吴陈幸子 实习生 | 罗威翼
8月13日,有网友发布视频称,在山西临汾翼城县一家饭店消费时,被加收10元“灯火费”,引发网友热议。
在视频中,该发布者说“在这家饭店吃个饭唱个歌消费460块,还要收10块的灯火钱。”并且在评论区回复称“我在饭店用餐后,算账说的是449元,结账变成了460元,问他们咋回事,他们说‘你们不用电灯吗’”。
视频发布后,许多网友对视频中所说的“灯火费”产生疑问,视频发布者回复说“问了,他们说是电费”。而疑似怡祥饭店方的抖音账号评论道:“我是怡祥饭店的老板,对于这个灯火钱,看大家很有疑问,我也很疑问,请问一下这个视频的作者,在此我也想请大家评评理,他昨晚上吃饭是449元,唱歌3小时90元,共计539元收了他460元大家说说合理吗?实事求是,事实就是这样,也不多说了。”
8月14日上午,潇湘晨报记者联系上饭店老板,他称实际应该收539元而不是449元,“当时他喝多了,是他朋友请客结的账。这个‘灯火’在当地方言中是骂人的意思。”并且表示视频发布者是恶意造谣,自己刚去派出所报完案,正在等待公安处理。
潇湘晨报记者随后也联系上视频发布者,其表示不需要采访,“有什么事让他(饭店老板)和我沟通也可以。”
8月14日下午,记者致电翼城县里砦镇派出所,值班民警回应称“有收到饭店报案,这事是他们之间的一些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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