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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离婚女方退还聘金吗
发布时间:2023-08-17 19:08:02   来源:法务网  
一、

办离婚女方退还聘金吗

办离婚女方不一定退还聘金,可以退还聘金的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找法网提醒您,适用前款第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满足以上条件的,离婚时才可以请求女方退还聘金。

二、

彩礼是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吗

彩礼钱是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如果彩礼是赠与给女方,就是女方个人财产;否则,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1.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考虑财产的来源予以合理分割。

3.如果双方婚姻持续时间短,并且给予彩礼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难的,可根据规定精神处理,分割共同财产时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倾斜。

三、

哪些情况下彩礼不予返还

下列情况彩礼可以不予返还: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  

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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